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医师岗位,职数33名;
(二)护理岗位,职数20名;
(三)医技岗位,职数15名;
(四)卫生管理岗位,职数6名;
(五)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4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医师岗位
岗位需求:心外科、心内科、胸外科、呼吸内科、肿瘤科、麻醉科、体外循环、放疗科、中医科、放射科、病理科、内镜室等。
任职条件:
1. 具有临床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2.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中级(含)以上职称优先考虑;住院医师需完成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 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4.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护理岗位
任职条件:
1. 具有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具有护士执业及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3. 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4. 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医技人员岗位
岗位需求:检验科、中心实验室、病理科、放射科、放疗科、药剂科、麻醉科、生物样本库等。
任职条件:
1. 具有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具有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相关专业资格、执业证书,中级(含)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3. 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4. 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卫生管理岗位
岗位需求:设备科等。
任职条件:
1. 具有卫生管理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具有相关专业资格、执业证书,中级(含)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3. 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4. 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岗位需求:财务科、信息科等。
任职条件:
1. 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具有相关专业资格、执业证书,中级(含)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3. 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4. 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5日。
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胸科医院,淮海西路241号3号楼1204室人事科收。报名时间: 即日起—2017年3月5日。
2. 资格审查
上海市胸科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 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 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院(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 考察
由上海市胸科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为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22200000*3321
联系地址:淮海西路241号3号楼1204室人事科
邮政编码:200030
上海市胸科医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