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13日-14日,7月17日-7月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资格复审地点:邯郸市教育培训中心(邯郸市教育局院内),乘坐17、19、20、21、63、62、4、605路公交车到市交通局站下车即到;乘坐24、57路公交车到市报社站下车即到。
岗位(学科)具体审核安排如下:
高中教师岗位:
职业高中教师岗位:
初中教师岗位:
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岗位:
二、资格复审方式
按照《2017年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规定,采取考生现场提交材料并进行资格复审及答复。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专、本、研)、教师资格证、报到证(专、本、研)、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本人签字)。
2、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学历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签字(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提交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师资格信息并签字(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证书验证,打印网页截图,2007年及以前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到资格复审地点审核,不用打印)。
4、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
5、残疾人定向考生还须提交残疾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要按通知要求准备所需材料,考生本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
0310-6269935(市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310-6269879
温馨提示:夏季天气炎热,要多饮水,注意防暑,出行注意安全,请考生准时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
邯郸市教育局人事处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