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定于2015年3月2日下午13:00进行崇明县公务员招录面试,你已进入面试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时应携带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
面试通知、身份证、学生证原件、能反映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生推荐表)、考生报名信息表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其中,报考乡镇职位的考生还须携带户口薄。
2.非应届毕业生
面试通知、身份证、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还需携带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户口薄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外省市户籍考生还须携带持有本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的证明材料。
报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该证明以考生相关工作单位的证明或缴纳社保凭证等为准。
材料携带不齐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3月2日中午12:15
报到地点:崇明县总工会大厦5楼第一候考室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朝阳门路11号(近南门路)。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若超过规定报到时间半小时未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2.请于2月17日前电子邮件实名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格式:“姓名+报考职位+参加/放弃面试”。若自愿放弃面试请说明理由。
联系电话:6969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