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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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名称  | 
	
	 人数  | 
	
	 年龄条件  | 
	
	 学历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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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提琴:  | 
	
	 演奏员1人;  | 
	
	 45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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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提琴:  | 
	
	 首席1人;演奏员3人;  | 
	
	 45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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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提琴:  | 
	
	 演奏员1人;  | 
	
	 45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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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笛:  | 
	
	 副首席1人;  | 
	
	 45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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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簧管:  | 
	
	 副首席1人;  | 
	
	 45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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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职位对象条件:
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演奏技巧,基本功扎实,有较强的演奏能力,能完成所担负的演奏任务。
大专及以上学历,45岁及以下。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或电邮的方式报名,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复印件邮寄至上海交响乐团或相关材料电子版电邮至shsohr@163.com。请在上海交响乐团首页公告栏中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填写完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2月7日。
2、资格审查:
上海交响乐团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3、考试(面试):
由上海交响乐团组织现场考试。
评委:上海交响乐团音乐总监、声部首席。
考试曲目:1、自选曲目共两首:
a、经典曲目一首。
(小提琴、木管、圆号声部必须选择莫扎特作品)
b、自选现代或近代作品一首。
2、视奏乐队片段:当场由评委抽乐队片段要求考生视奏。
地址:上海交响乐团排练厅。
4、考察
由上海交响乐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大剧院艺术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颖、高烨邮箱:shsohr@163.com
联系电话:64370391
监督电话: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63868686
上海交响乐团
2013.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