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幼儿园是一所寄宿制幼儿园暨托儿所,主要是为3至6岁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为了进一步充实幼儿园的师资力量,适应教改新形势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热爱幼教事业、具有爱心和责任心的教职员工加盟我们的团队,共同创建富有“卫幼”特色的现代化幼儿园。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 岗位名称: 幼儿教师 职数: 1名
2. 岗位名称: 保健医生 职数: 1名
二. 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 招聘职位说明:
本人热爱幼教工作,爱幼儿,政治思想素质高,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好。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幼儿教师:
A. 社会人员: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有教师资格证书,初级技术职称以上,年龄:30~40岁。
B. 应届毕业生: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2)保健医生: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初级技术职称以上。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学历证明和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卫生局幼儿园 人事办公室收(邮编:200031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480号)或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hweiyou@126.com)。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2月10日
2. 资格审查:
上海市卫生局幼儿园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技能考试)通知。
3.笔试(技能考试):
A.幼儿教师: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