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选择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药品技术审查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药品技术审查员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 招聘职位说明
  主要负责全市药品、药包材、医疗机构制剂、药用辅料等注册的技术审查、现场检查工作。
  2. 招聘对象条件
  (1)   具有药学、药理毒理、临床药理、生物制药或生物医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药品研发、评价、质量控制等技术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导原则;有相应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历者,兼具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   具有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适应经常外出检查、进入各种环境条件的检查现场的要求;
  (3)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正直,责任心强,主观能动性强,富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4)   有良好的口头表达、沟通交流、归纳总结及写作能力;
  (5)   有熟练的英语读写能力,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以上水平;
  (6)   有熟练的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应用能力和医药文献检索能力;
  (7)   提供两封工作推荐信。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和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发送邮件至:zhuwenqi@smda.gov.cn,并将书面材料、推荐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复印件邮寄到:上海市南昌路210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办公室收,邮编:200020(信封请注明应聘字样,所有资料恕不退回),不接待来访。
  3. 考录方式: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根据收到的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与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笔试 通知。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3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放通知)。面试 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英语能力。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计算总成绩排序,并根据组织考察、上海市三级医疗机构体检合格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3867807    
2012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
药品审查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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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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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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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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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单位 
	及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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