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上海生源2011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大学本科或全日制大专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汉字速录水平测试》且达到二级水平(达到三级以上优先);
7、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349名上海检察机关辅助文员的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资格条件等,即《招聘简章》,从3月4日开始可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上午10:00至14日中午12:00。报名网站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2011年上海市检察机关辅助文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3月24日至25日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法律基础》。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11年上海市检察机关辅助文员考试大纲》为准(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将于2011年3月4日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3月26日进行,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划分岗位类别和区域的基础上,根据招聘岗位数,按1:3比例确定。区域分为以下两片:
1、市院、一分院、二分院、浦东、卢湾、徐汇、长宁、闵行、黄浦、杨浦、虹口、静安、闸北、普陀和宝山检察院;
2、青东农场院、嘉定、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和崇明检察院。
考生可于2011年4月26日上午10:00起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rc.com.cn)查询笔试成绩。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入面试。面试人选与拟招聘岗位数不足1:3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在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同类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统一调剂。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到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综合考察。
五、公示和人员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并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六、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2011年上海市检察机关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和《2011年上海市检察机关辅助文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32511357、32511358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516×5
监督电话:24022556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务员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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