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后自行查询,查询框“是否录用”一栏中显示“拟录用”的为拟录用人员。
查询注意事项:
进入拟录取的人员请务必按照考后事项通知中的要求在2016年4月29日(周五)前将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体检报告提交至上海市九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陈老师处(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5号楼二楼5221办公室,电话:67848690),请将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4月26日
附件一:考后事项通知
一、体检
请在2016年4月29日前到达松江区乐都医院(乐都路279号)2号楼体检大厅按照事业单位体检要求参加入职体检,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注意事项】
1、体检需空腹,前一天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饮食,晚上12:00以后完全禁食(含水);抽血及肝胆B超需空腹进行
2、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文胸;将项链,手机等金属物品除掉;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
3、戴隐形眼镜请事先告知;
4、检查当天不要化妆,不穿复杂衣服,勿穿连裤袜;
5、体检项目必须包括:①身高、体重、视力、眼科、辨色力;②胸部正位片;③心电图;④血检项目:谷丙转氨酶、肾功能三项和血常规、总胆红素和血糖;⑤B超:肝胆胰脾肾;⑥尿常规。"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
请在2016年4月29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缴纳上述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