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沪剧传承中心(长宁沪剧团)、上海市长宁文化艺术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发〔2009〕4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
(一)上海市长宁区沪剧传承中心(长宁沪剧团)
1、沪剧演员,1名
2、大提琴演奏员,1名
3、主胡兼二胡演奏员,1名
4、笛子、长笛、高笙演奏员,1名
5、导演兼市场营销,1名
6、戏曲音响操作员,1名
(二)上海市长宁文化艺术中心
1、舞台美术设计,1名
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2016年长宁区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文化艺术与文化事业。
(三)非沪籍社会身份报考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四)报考人员须符合《2016年长宁区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要求的岗位资格及条件。
三、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具体见附表)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16年6月15日9:00起至2016年6月22日16:00截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受理,不得更改。
请下载《上海市长宁区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应具备本人近期的一寸免冠彩色报名照,并将报名 表电子版发送至rczp@shwgpx.org,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3、考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和面试构成。
(1)笔试。
根据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通知已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等要求以通知为准。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未进入笔、面试者不再通知。
4、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构成,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的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
5、考察
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6、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区文化局网站(www.cnwhhmw.cn)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相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22051252
电子邮箱:rczp@shwgpx.org
监督电话:22051214
附:《2016年长宁区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附:《上海市长宁区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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