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鲁迅纪念馆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系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国家一级博物馆,上海市文明单位。本馆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内第一个人物性博物馆,建于1951年,馆址在鲁迅公园内,负责保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鲁迅墓、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鲁迅故居,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对外文化交流窗口,具有收藏、展示、研究、宣教等专业功能,旨在收藏鲁迅遗物,展出鲁迅生平业绩,研究鲁迅与中国近、现代文学,弘扬鲁迅精神。
因业务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展览讲解 3名 专技岗位
研究编辑 1名 专技岗位
物资管理 1名 管理岗位
安保管理 1名 管理岗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1、展览讲解
承担对观众的日常讲解、接待工作;独立或协助完成专题讲解稿及普及性读物的编写;参与馆内外社会教育与辅导教育的活动;承担观众咨询意见、来信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招聘要求:播音主持、中文、教育、历史专业本科毕业;26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日语或英语口语达中级及以上水平;男性身高175cm左右,女性身高165cm左右,形象端正,口头表达清晰音质亮丽。能使用日语、沪语流利沟通、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2、研究编辑
从事鲁迅文化、中国现代文学史、本馆藏品及博物馆学方面的研究与撰述; 协助完成科研项目; 协助做好有关学术活动的筹备、组织与协调; 协助制定我馆出版计划,协助做好馆刊及其他成果的编辑、审稿与质量把关;协助落实、检查对本馆其他部门业务工作的学术支持,包括文物鉴定、展览内容策划或审定、社会教育活动学术内涵提炼等;协助做好本馆网站的内容设计或提供、审核可供发布的相关内容;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招聘要求:文博、文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较丰富的文史知识和较强的学术研究、文字写作和编辑能力;熟悉鲁迅研究、现代文学研究与博物馆工作及学科的特点和动态,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具有业务统筹、协调能力和外语应用能力,了解计算机应用技术,了解国家有关出版的法规与标准。
3、物资管理
建立、健全物品帐册;负责拟定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并做好各类物资的保管、发放和利用;办理物品入库手续,设置并填写明细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招聘要求:管理、财会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6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物资管理或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经验或相关知识;有会计上岗证、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4、安保管理
负责本馆治安、防台防汛等工作,确保本馆的安全;了解安防设备性能;定期检查各部门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对重点部位采取有效措施;配合落实、制定和修改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等工作,配合突发事件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书面上报;配合做好全馆职工的安防、消防的培训与演练工作;配合抓好志愿消防队的组织培训和实战演练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招聘要求:大学本科学历;26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公安、消防有关政策、程序方面的知识,对安防设备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有消防管理员、保卫员上岗证书、党员、应届毕业生者优先考虑。
5、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发布起至2016年6月30日。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上海鲁迅纪念馆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luxunhr@163.com 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
3、招聘方式
根据应聘材料,择优选择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笔试。根据初试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初试人员成绩低于该岗位及格分数线,则不再进入复试。
进入初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初试笔试成绩以40%比例带入复试,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课题汇报、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对应聘者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操作技能等进行测试,择优录取。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初试名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均会通过E-mail等形式通知应聘者。未进入初试、复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4、身体检查
按照复试成绩结果,选定复试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考察
由上海鲁迅纪念馆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等媒体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56962093
电子邮箱:luxunhr@163.com
传真:56962093
监督电话:23128125
上海鲁迅纪念馆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