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国画院是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的事业单位。专业从事中国书画艺术的创作研究和艺术普及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
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传承和创新中国传统书画艺术,组织创作具有中国特点与民族特色的精品力作;培养和扶持优秀艺术创作研究人才,打造高端书画艺术人才的集聚高地;开展和促进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树立当代中国书画艺术最高水准的代表形象;探索和创新适应时代发展的艺术管理模式,保障艺术生产的高效有序运行;推广和普及中国书画艺术,满足社会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承担和完成国家下达的重大艺术创作任务,推进中国书画艺术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艺术档案(图书)管理员岗位,职数1名。
网络管理岗位,职数1名。
美术编辑岗位,职数1名。
二、 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艺术档案(图书)管理员岗位:
1)招聘岗位说明:
1、收集画院画师在所有业务活动中包括美术展览中形成的材料;
2、收集画院所有学术活动、美术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3、将所收集材料进行科学的归档、整理后装订成册,做到分类正确合理,装订整齐规范;
4、负责图书资料的管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勤于奉献,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专业职称和档案上岗资格;具有文字工作能力及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二)网络管理岗位:
1)招聘岗位说明:
1、做好院的门户网、局域网、数据库及相关设备的技术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做好本院门户网页的图文编辑、信息采集等工作,及时更新网页内容。
3、负责各信息化项目后台运营商的联络协调;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勤于奉献,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中共党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美术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细致严谨且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相应工作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三)美术编辑岗位:
1)招聘岗位说明:
1、负责《上海中国画院通讯》杂志的编辑;
2、负责画院网站学术交流项目的编辑;
3、负责画院各类展览的画册编辑;
4、负责公共微信、公共微博内容的编辑与发布;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勤于奉献,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中共党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美术理论专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美术理论知识和文字工作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细致严谨且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邮寄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岳阳路197号(200031),上海中国画院,人事科收。请下载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投递简历。
2、资格审查
上海中国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笔试
根据申报材料,通知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额。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未进入笔、面试者不另发通知。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中国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中国画院
地 址:岳阳路197号 邮编:200031
电 话: 64452302 64749977-226 传真:64452178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huayuan228@aliyun.com
监督电话:23128125
附件:报名表
上海中国画院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