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校反映。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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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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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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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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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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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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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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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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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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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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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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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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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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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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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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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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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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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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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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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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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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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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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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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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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10日
监督电话:021-67105467
上海商学院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