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临床医师(全科、外科)、护师(士)、康复技士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年龄小于40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社区卫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2、临床医师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护师(士)、康复技士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本市户籍人员必须取得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任职资格;非沪籍需持有本市人才引进A类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20分及以上),并取得应聘岗位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经过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认定的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放宽至初级,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
三.应聘方式:
1、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2016年8月12日下午16:00前邮寄至人事科,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岗位。
联系人:薛老师 邮编:200093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松花江路15号
2、材料审核符合要求的,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择优录用,未录用者相关资料恕不退还。
四、待遇
经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录用者,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2017年上海公务员考试职位表详见:上海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