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5人。
二、用工方式:事业编制聘用。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岗位职责:
1.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开展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3.开展学生工作相关科研工作;
4.开展学生工作相关教学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条件
1. 中共党员;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 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哲学、法学、历史学、人力资源、信息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4. 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6. 熟悉学生工作,读大学期间长期担任学生干部者、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或者拥有心理咨询师、就业指导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者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7.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录用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不予正式录用。
8.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7日。
六、工作条件与待遇
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2017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详见:上海人事考试网
七、应聘程序及要求
1. 应聘者须向学校提交个人简历(含硕士或博士在读期间成绩单和相关支撑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和《上海海洋大学2017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扫描版,报名表和成绩单须加盖推荐学校或院系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递,不接受现场应聘。联系方式:fdyzp@shou.edu.cn
电子邮件命名格式:上海海洋大学2017年专职辅导员应聘材料(姓名+毕业学校);
附件命名格式:1.《姓名+个人简历》2.《上海海洋大学2016年专职辅导员招聘申请表+姓名+学校》
2.对初审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招聘启事有效期为即日起至2016年10月7日
上海海洋大学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