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中心发展及人员储备需要,诚聘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临床医师:
1、影像医师:1-2人
2、公共卫生医师(需取得执业资格证书):1-2人。
3、口腔医师:1-2人。
二、影像医/技师:1-2人(熟悉放射、B超及心电图操作)。
招聘条件:学历:本专业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
年龄:25-40岁左右
所有招聘人员需有临床实际工作经验和岗位所需专业任职资格、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以上人员经报名、初审、考试、面试、试用后一旦录用,实行人事派遣,享受事业单位同等待遇,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及编制现有情况,逐年解决进编问题。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长宁区虹桥路961弄4号人事科收
邮编:200051
联系电话:62759200*403(周一至周五)
电子邮箱:2335074797@qq.com199467509@qq.com
联系人:吴老师
有效期: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