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老干部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五)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七)凡是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71.2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数量 |
岗位要求 |
1 |
老干部 服务管理 |
1人 |
负责老干部服务、财务管理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熟悉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工作责任心强,执行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协调和管理能力,有一定财务工作经验,计算机操作熟练。 |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送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地址:徐汇区长乐路1133号,联系人:瞿华,联系电话:19121456313 64227381。
(三)资格审查
本单位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采取面试的方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五)政审
本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本单位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