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我中心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具体详见《上海市妇女儿童服务指导中心(巾帼园)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三)参加过2019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且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数线171.2分。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填写《上海市妇女儿童服务指导中心(巾帼园)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并提交2019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单(可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jgy@shwomen.org,邮件主题上请注明“姓名+2019应聘岗位”(不按要求注明者一律不接收)。每人限报1个岗位。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能力倾向测评、面试。
(三)能力倾向测评
由本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人才机构对应聘人员进行能力倾向测评。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考生的政治素质、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岗位匹配性等。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与《报名信息表》相符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中心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诚信纪录等。
(七)公示与录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平路245号
联系电话:64330001*3932 范老师
联系邮件:jgy@shwomen.org
监督电话:64330001*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