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
(三)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练塘镇集体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练塘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qp.gov.cn/liant/)、微信公众号“三色练塘”、“练塘组工”向社会发布。
(四)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2020年练塘镇集体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式、体检和政审
(一)考试方式
1、对于《招聘简章》中“岗位代码”为1至18的岗位。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按照参加镇集体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数确定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具备面试资格。通过笔试、面试得出总成绩,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对于《招聘简章》中“岗位代码”为19的岗位。考试方式采用厨师技能考核和面试。根据厨师技能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厨师技能考核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具备面试资格。通过厨师技能考核、面试得出总成绩,总成绩中厨师技能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总成绩自公布之日起本年度内有效,有效期内若有岗位空缺,依次按照岗位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二)政审、体检要求。根据报考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政审、体检合格者(不符合条件或劳动合同签订前自愿放弃的,则依次递补),确定为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时,凡拟录用人员及直系亲属存在练塘镇“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整治”、“公共安全综合整治”中涉及的违法现象,政审时限内存在整改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的,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宜录用情况的,不予录用。
四、岗位和待遇
(一)新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应参加岗前培训,接受考核。其中,“食堂厨师”岗位人员须在试用期内取得厨师等级证书。
(二)试用期内待遇为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无其它奖金福利)。
(三)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收入按照本镇关于集体人员待遇有关规定执行。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或者“食堂厨师”岗位人员试用期内未取得厨师等级证书,不予录用。
五、附条件录用
聘用合同按照最低服务年限3年签订。最低服务期内如因个人原因终止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报名和准考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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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4月12日-4月13日,在练塘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厅(朱枫公路3666弄4号楼)报名。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二)报名时材料要求。(1)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2)身份证、(3)户口簿(复印户主页、本人页,婚嫁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4)学历(学位)证书、(5)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如退伍军人证),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6)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如证件做假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缩短报名流程时间。报考人员需自行至网上下载《2020年练塘镇集体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根据招聘简章中所报考岗位要求,仔细填写报名表中的相关内容,报名当天与岗位所需材料一并交给工作人员。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0年4月17日-4月18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前往练塘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厅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四)限报岗位事项。报考人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七、结果公布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录取名单等将通过练塘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qp.gov.cn/liant/)、微信公众号“三色练塘”、“练塘组工”公布。
八、其它
(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如报名人员正处于居家隔离期,在提供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可由其直系亲属代为报名。
(二)在报名、笔试、面试等招录环节,考生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登记检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人员间距,对于违反规定,拒不配合人员,将视情况取消资格。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岗位要求“练塘户籍”是指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1、练塘户籍;2、配偶为练塘户籍;3、原练塘户籍现已户籍外迁,且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一方为练塘户籍。其他岗位要求按照《招聘简章》。
(五)凡《招聘简章》中,符合“优先”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对于练塘户籍人员参加浦东机场、青浦区境外入境人员临时集中留验点、S32申嘉湖高速检查站、俞汇检查站志愿服务时间5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在提供相关证明的情况下,笔试成绩加5分。若同时满足两项“优先”条件,加分不叠加,即最高加5分。
(六)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等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镇党群办联系。咨询电话: 59256608或59257784。
(七)本《招聘公告》由练塘镇党群办负责解释。
练塘镇党群办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