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院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专发〔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口腔医师岗位,职数12名;
2、麻醉科医师岗位,职数1名;
3、实验室科研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口腔医师岗位:
(1)50周岁以下;
(2)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医师及以上资格;
(4)具有三级医院口腔科工作经验;
(5)身心健康、爱岗敬业。
2、麻醉科医师岗位:
(1)50周岁以下;
(2)麻醉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
(4)具有三级医院麻醉科工作经验;
(5)身心健康、爱岗敬业。
3、实验室科研岗位:
(1)40周岁以下;
(2)化学、生物学、基础医学或口腔基础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有良好的化学或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科研背景与实验技能;
(4)有较好的中英文读写能力,可阅读专业文献;
(5)身心健康、爱岗敬业。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紧缺急需的人员可不受一年居住证条件限制。
三、招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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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发至ssdcrs@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17:00。
2.资格审查
单位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健康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单位组织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岗位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63298475×802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西中路406-2号310室
监督电话: 63502165
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