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化妆品检查员,职数1名。
2、医疗器械审评员检查员,职数1名。
3、行政管理人员,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英语阅读和交流;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和Windows操作系统、Office办公软件等;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外省市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7、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办法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
2、报名材料
应聘者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供下载打印)及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招聘指定电子邮箱(rzzxzhaopin@126.com),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
4、资格审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根据收到的应聘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5、笔试
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化妆品检查员及医疗器械审评员检查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业务的专业知识以及行政能力测试,行政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所有岗位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6、面试
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
7、体检
依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出应聘者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8、考察
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9、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3163589-2005
监督电话:5490905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