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1.教师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学风端正,品德优良,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三十五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或年龄要求;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2. 专职学生辅导员
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条件优秀的少数民族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要求;学风端正,品德优良,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三十五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品德优良,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三十五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或年龄要求;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4. 管理岗位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品德优良,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三十五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或年龄要求;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5.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0日(以实际报名截止时间为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居住证一年限制。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请将简历及相关材料一同发至我校招聘邮箱sbsrsc@126.com。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4日(以实际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
收到的应聘材料和邮件,由人事处和相关二级学院或部门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初审,按照比例确定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面试或试讲,并通知入围者。
3.考试或考核
由人事处会同相关二级学院或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招聘要求及报名岗位要求进行考试或考核,并组织笔试、面试或试讲。
4.体检
依照考试或考核情况确定通知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地区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方面情况。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子邮箱: sbsrsc@126.com
联系电话: 67105340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809室
邮 编:201400
上海商学院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