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学府,办学九十余年来,形成了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理论、音乐应用“四轮驱动”的音乐学科综合体系,作为中国音乐教育的杰出代表在海内外享有盛誉,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2017年,被列为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上海音乐学院各岗位共21人。
二、招聘岗位类型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岗位类型
(1)教师岗位:从事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工作;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教学辅助等工作;
(3)管理岗位:从事行政管理等工作。
2、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具备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协调沟通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工作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下表或上海音乐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job.www.shcmusic.edu.cn);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序号 |
用人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1 |
钢琴系 |
钢琴基础课教师 |
教师 |
2 |
1、具备钢琴演奏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2 |
公共基础部 |
体育教师 |
教师 |
1 |
1、具备下列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健身健美、排球、羽毛球、乒乓球、高尔夫球、壁球;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教师 |
1 |
1、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4 |
民族音乐系 |
中阮/柳琴教师 |
教师 |
1 |
1、具备中阮/柳琴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5 |
声乐歌剧系 |
美声教师 |
教师 |
2 |
1、具备美声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6 |
现代器乐与打击乐系 |
爵士贝斯教师 |
教师 |
1 |
1、具备爵士乐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7 |
音乐工程系 |
录音艺术教师 |
教师 |
1 |
1、具备录音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8 |
音乐戏剧系 |
音乐剧声乐教师 |
教师 |
1 |
1、具备音乐剧声乐表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9 |
音乐学系 |
音乐分析教师 |
教师 |
2 |
1、具备音乐分析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10 |
音乐学系 |
音乐美学教师 |
教师 |
1 |
1、具备音乐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11 |
音乐学系 |
中国传统音乐教师 |
教师 |
2 |
1、具备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12 |
音乐学系 |
中国音乐史教师 |
教师 |
2 |
1、具备中国音乐史、乐律学、古谱学、音乐考古学等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13 |
作曲系 |
作曲教师 |
教师 |
2 |
1、具备作曲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本科、硕士阶段均为作曲专业并取得相关学位; |
14 |
作曲系 |
作曲技术理论(复调)教师 |
教师 |
1 |
1、具备复调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硕士阶段也为复调专业并取得相关学位; |
15 |
作曲系 |
视唱练耳教师 |
教师 |
1 |
1、具备视唱练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登录上海音乐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job.www.shcmusic.edu.cn),注册或登录账号后,根据网站要求进行报名。本次招聘的招聘类型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按要求报名者恕不接受申请。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4日
网站开放时间为报名期间每日7:00-20:00(北京时间)
2、资格审查
上海音乐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后续考核通知。收到考核通知后,需根据要求提交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验证材料。
3、考核
由上海音乐学院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统一考核,考核主要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测试申请人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4、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音乐学院组织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上海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录用形式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按择优纳编原则录用,录用后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邮箱:zhaopin@shcmusic.edu.cn
联系电话:021-64313746
上海音乐学院
2020年10月21日
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021/t0035_1394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