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健事务中心是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接受上海市保健局管理。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医疗保健工作,承办上海市保健局交办的本市保健对象医疗就诊证受理、复验、保健对象因病临时转诊转院等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职数
1.专业技术初级岗位:财务1名
三、职位描述及岗位要求
1.岗位描述:负责单位日常财务管理,并参与窗口受理
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财务相关专业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对象
应聘人员须参加2020年度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成绩超过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
(二)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报名截止日期至2020年11月20日。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sh.gov.cn/)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其中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有关材料;
⑤笔试成绩单,请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打印。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word文档签名扫描件)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swzxgh@163.com,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岗位-考试成绩”(例如:张三-财务-188)的格式命名。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将不再专门安排笔试,根据应聘人员参加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发放面试通知,未通过者,不另发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
(五)身体检查
体检应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考察
由上海市保健事务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的内容和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沈老师
邮箱:swzxgh@163.com
联系电话:63596700
上海市保健事务中心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