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职辅导员岗位:28人左右;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招聘职位说明
专职辅导员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工作,包括思政教育、心理辅导、职业生涯规划、就业促进、勤工助学、团学工作等。专职辅导员须入驻学生生活园区,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男女各半,分别入驻男、女生宿舍楼。
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二)学历:研究生毕业(含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学位。具有思政相关学科背景者、海内外名校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优先,其中海外学历须通过教育部认证。博士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2—4年,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异,且符合教学科研岗位聘任条件的,可申请转任教学科研岗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德才兼备,身心健康;有学生干部经历,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能力。有支教、入伍、兼职辅导员经历且表现优秀,疫情期间获表彰或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登陆http://hr.shnu.edu.cn/2b/68/c20833a732008/page.htm 填写相关信息,辅导员岗位每人限报2个岗位。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周五)24:00截止。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笔试
经初选入围的应聘人员,学校将通知参加笔试。
4、面试
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面试人选,由学校组织统一面试。
5、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和岗位需求,择优确定实习考察名单,由相关学院安排实习考察。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 编:200234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6-21-64328639
人事处网址:http://hr.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
2020年12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211/t0035_1396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