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者。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身心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对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限制。
岗位要求详见《交大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join.shsmu.edu.cn/),先注册账号,并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基本资料、学习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和上传证书,提交简历成功后选择应聘的具体岗位,管理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进入笔试或面试阶段。
3.笔试、面试
(1)管理岗位:应聘管理岗位人员须先参加交大医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结合笔试成绩、个人综合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匹配度,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2)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以面试为主,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5.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进编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交大医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227号人事处
邮编:200025
联系人:潘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021-53063367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