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招录对象
农村党务工作者若干名
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为人正派,处事公道。
2.热爱农村事业,群众基础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乐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做党务工作,邻里关系和睦,家人遵纪守法并积极支持村居“两委”工作。
3.年龄、学历和政治面貌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本科非全日制的,须大专为全日制);中共党员。
4.工作经历要求(符合任一条件即可):3年及以上社区工作者或村居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经验(须出具工作单位盖章的证明),5年及以上部队服役经历。
5.身体健康。
6.上述同等条件下,具有港西镇户籍或者长期合法稳定居住在港西镇的优先考虑。
招录程序
招聘选拔采取“公开报名、考试选拔、考察审定、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8月21日至9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港西镇党群办(港西镇三双公路1573号机关办公楼312室)。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1张,填写相关报名表。长期合法稳定居住在港西镇的,须出具所在村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报名时当场告知初审结果。
2.考试选拔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人员根据考生所报考岗位人数的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
3.考察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由港西镇组织部门通过访谈、座谈、查阅档案,以及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全方位了解考察对象的综合表现,并组织体检。
4.党委审定
港西镇党委综合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情况,对考察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拟录用人员。
5.公示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管理和待遇
1.对农村党务工作者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设1个月试用期),年终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具体办法按有关劳动法规执行。
2.参照现任村干部享受社保待遇,年终考核合格者按工作所在村的村委委员待遇计算报酬。
港西镇党群办拥有本次招录工作的解释权。
招聘咨询电话:021-59671032。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格。(或直接联系咨询电话,领取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