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护理人员 10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护理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胜任病房翻班工作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黄浦区制造局路639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收。请在医院主页http://www.9hospital.com.cn/首页“医院招聘栏”下载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5月25日。
2、资格审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笔试
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网站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系统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到本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6315325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