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事考试网(http://sh.qcstudy.com/)快讯:为加强政策的激励引导,帮助学生提高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松江,经研究,自2016年起,符合条件的本区企业(重点支持企业)录用重点在校大学生作为暑期实践生或毕业实习生,区人才发展资金将分别按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和20%给予企业和大学生补贴。根据整体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16年度重点支持企业推出大学生暑期实习、毕业实习岗位备案登记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企业范围
工商注册地、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松江的下列企业:
(1)松江区人才新政重点扶持企业;
(2)近三年累积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
(3)上年纳税200万元以上企业;
(4)年纳税稳定增长,且上年纳税100万元以上企业;
(5)新开办两年内的实体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松江区重点支持企业(享受大学生实习补贴政策企业)备案表》(见附表一);
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申报企业近3年企业纳税证明;
4、《松江区大学生实习实践岗位推出计划备案表》(见附表二)。
已进行松江区重点扶持企业备案的,凭区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确认的《松江区重点扶持企业备案表》,可免于提供1、2、3项材料。
三、相关事项
1、重点支持企业应先期向区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大学生暑期实习和毕业实习岗位推出计划,并于正式录用的暑期实践生或毕业实习生上岗前向区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学生相关信息。对5月9日前完成大学生实习岗位推出计划备案的,将优先安排免费参加5月12日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举办的“松江区2016年大学生暑期实践岗位推介会曁应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2、重点在校大学生是指国家“211”、“985”高校、松江大学园区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学生,以及其他高校松江籍或所学专业列入本区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学生。
3、企业申请大学生毕业实习补贴时间为每年7月,申请暑期实习补贴时间为每年9月。未及时办理申请的,原则上不予补贴。
4、办理机构: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
咨询电话:67848679;37043018;37006913
传 真:67848564
上海市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
二○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