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和职数
1、 市作协专业作家创作室
文学评论:1名
2、 上海文学创作中心
影视文学:1名
二、 招聘岗位要求及任职条件
职位1:文学评论
1、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文学专业。
2、从事文学理论、当代文学、比较文学研究,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公开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译著、学术著作1部)。
3、有较好的文字能力,有过编辑工作经验(应届毕业生具有半年以上编辑实习经历者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外省市社会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
职位2:影视文学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有深厚的文学修养,热爱电影艺术,懂电影本体,了解视听艺术,对影视创作的艺术规律有深刻认知,对剧本创作有成熟的理念。
3、有创新意识,思维活跃,有较强的领悟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有较强的活动策划能力;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意识;文字能力强,思路开阔,富有创意。
4、有丰富的写作经验,有较强结构故事和驾驭故事的能力,艺术感觉良好,眼光敏锐,具有发现能力。能够把握公众关注点和喜爱偏好的变化,对社会的发展动态有较强的敏感性与分析能力,梳理社会心态,找出题材与社会现实的契合点。 能结合当下的文化语境对现有题材元素的取舍作出判断,考量影视工业市场的发展脉络,对题材做出预判。
5、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外省市社会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
以上岗位申报者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三、 招聘办法
(一) 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7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可以书面通信或电子邮件,直接向上海市作家协会组织人事室提出申报,并附上申报者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
上海市作家协会组织人事室地址: 上海市巨鹿路675号
邮编: 200040 电话: 54035102
电子信箱:carlhubin@sina.com
(2) 联系人:胡斌 姜宁
(二) 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要求及任职条件对申报者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进入初试。
(三) 初试
由上海市作家协会统一组织初试,初试前,将对进入初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掌握综合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程度。根据初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考生凭初试通知参加考试。
(四)复试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适应能力,由复试专家组进行专业测试并打分,根据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决定最终录取名单。
考生须凭复试通知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4、体检
根据复试成绩,排名第一者进入体检,并向市作协组织人事部门提交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5、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班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作家协会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