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1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中小企业服务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思考分析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3、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 6级及以上,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 2016年7月24日。
5、专业为行政管理类/文秘类/英语专业;
6、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熟悉机关公文写作;
7、中共党员;
8、具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上海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英语六级证书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电子版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huhj@sheit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24日。
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参加考试。
3、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按3:7计算总分。
笔试:笔试委托由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以及合格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我中心组织,市经信委的业务主管部门、人事部门,以及外聘专家等参加,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素质的评价。
4、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中心组织到本市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由中心对其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如经上述步骤,无合适拟录用人员,则该岗位空缺。
5、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择优录取的原则,正式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报上级单位审核批准,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4225110
监督、投诉电话:23112745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