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根据预防和减少犯罪体系工作需要,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青浦工作站、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青浦工作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青浦区2019年下半年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矫正(反邪教)社工1名,禁毒社工3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工作,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本次报名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青浦区2019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且未被录用的人员。
3.具备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4.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如基层工作最低年限要求为“二年”,这个条件是指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工作年限累计满24个月。
5.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这个条件是指1983年11月1日及之后出生。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2019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
3.报名地点:青浦区青舟路220号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会议室。
五、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需携带的报名材料:《青浦区2019年下半年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青浦区2019年下半年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个人信息表》(附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单)以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现场提交《青浦区2019年下半年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青浦区2019年下半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提交后不得调整。
3.报考人员现场提交《青浦区2019年下半年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个人信息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表、个人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负责,如填报和提供的资料不实,将不予录取。
六、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用办法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经报市社团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市社团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核定职级、薪酬。
八、待遇和保障
1.试用期内按照社会工作者薪酬标准享受基本工资的80%待遇。
2.试用期满后按照《社会工作者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本科学历年收入约8万元(税前)。
3.依照有关规定统一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九、报考咨询
咨询电话:5973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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