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2019年上海市司法局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第二批)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如户籍是非上海籍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上海市司法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并将《上海市司法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非上海籍人员)、学历学位证明、2019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证明(截图要求包含个人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及成绩列表),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suifeng9176@126.com邮箱,邮件名称:应聘单位+岗位+本人姓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笔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将不再专门安排笔试,应聘人员须参加2019年4月20日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成绩要求见相应岗位要求,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
上海市司法局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对收到的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与择优筛选,通过审查的对象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相应岗位要求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个人。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4、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本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6、公示与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眭丰
邮箱:suifeng9176@126.com
联系电话:24029225
监督电话:2402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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