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招聘职位说明:
(1)负责日常收文登记、分送、传阅及发文工作;
(2)负责做好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及办公室其他综合性工作;
(3)参与制订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审核各项制度条款、合同条文和其它法律条文等;
(4)协助做好会议记录、纪要,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
(5)协助起草、修改各类文字材料;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上述任职条件,同时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0年8月1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5)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工作积极主动、严谨务实、认真细致、全面周到,恪守组织纪律;
(6)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熟悉行政工作流程,熟悉事业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7)具备办公室相关工作经验者,法律专业者优先考虑。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止。
2、报名方法: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
(2)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报名人员)、学历(学位)证明、2020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单(可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自行下载打印)的电子版参加本次报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申报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的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告知。
4、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面试比例为1:2)。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5、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6、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7、拟录用人员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邮箱:resume@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联系电话:52309090-126
监督电话:64089633
上海市出版物管理事务中心
2020年10月9日
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0929/t0035_1394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