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临床医师:职位数50名;
临床相关专业博士学历(紧缺专业可放宽至硕士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硕博导优先考虑。
2.护理人员:职位数20名;
护理本科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3.医技人员:职位数20名;
医疗技术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管理人员:职位数5名;
卫生管理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地址:控江路1665号新华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409室);
邮编:200092;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7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人力资源处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与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的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医院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21-25076104
监督电话:021-25076092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2020年1月16日